索引号 | 014046317/2025-05578 | 生成日期 | 2025-09-16 | 公开日期 | 2025-09-16 | |
文件编号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||||
发布机构 |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| 公开形式 | 网站 | |||
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|||
效力状况 | 有效 | 公开程序 |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| |||
主题(一) |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 | 主题(二) | 农业、林业、畜牧业、渔业 | 体裁 | 决定 | |
关键词 | 水产,渔业,处罚 | 分类词 | 农业,公安 | |||
文件下载 | ||||||
内容概述 |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违法事实 |
处罚依据 |
处罚类别 |
处罚内容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处罚决定日期 |
处罚机关 |
陆某某 |
宜农(渔)罚〔2025〕31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 |
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|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 |
1、没收捕捞工具地笼网3条;2、没收渔获物杂鱼4.8千克;3、并处罚款1600.00元。 |
0.16 |
|
2025.9.12 |
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|
许某某 |
宜农(渔)罚〔2025〕32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|
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|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 |
1、没收违法所得3492.50元;2、并处罚款1850.00元。 |
0.185 |
0.34925 |
2025.9.15 |
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|
谈某某 |
宜农(渔)罚〔2025〕34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|
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|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 |
1、没收违法所得5899.25元;2、并处罚款4000.00元。 |
0.4 |
0.589925 |
2025.9.15 |
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|
李某 |
宜农(渔)罚〔2025〕35号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|
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|
罚款;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 |
1、没收违法所得2150.00元;2、并处罚款1850.00元。 |
0.185 |
0.215 |
2025.9.12 |
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|